关于新余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
根据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做好省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我市严格按照自下而上、单位推荐、逐级审核、好中选优的原则,经过广泛征求意见、部门联审打分、实地考察核实等程序,确定了70名新余市劳动模范和30名先进工作者为拟表彰对象。
为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意见、接受群众监督,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20日至26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于4月26日17时前通过电话、邮件、信函(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等方式向新余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专班反映。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,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、注明联系人及电话;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请告知或签署实名,并提供联系电话。
地址:新余市仙来西大道13号(新余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)
邮编:338000
电话:0790-6443494
电子邮箱:xylaomo2010@163.com
新余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
推荐评选工作专班
2026年4月20日
新余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(一)

新余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(二)

新余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(三)
